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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水泥(2020-2021)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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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空港围填海填料前期现场加工处置区项目

灰水泥(2020-2021)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空港围填海填料前期现场加工处置区项目灰水泥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大空港围填海填料前期现场加工处置区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广深沿江高速与外环高速交界处北侧,项目北靠东宝河,南面截流河,西林沿江高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7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9196.5,拟建设生产线4条,包括处理工程弃土200万t/a生产线、处理拆除建废50万t/a生产线、再生砌块25万t/a生产线及再生120站环保型混泥土生产线。目前再生砌块生产线已基本完成调试生产,需采购大量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R用于生产配料。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水泥采购招标共计14000.00吨,详情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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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本次招标的水泥物资,其质量符合国标和招标文件项目要求。

2.2.3 本次水泥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下图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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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国内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许可和认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

3.4 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商年生产水泥能力不得小于100万吨,经销商所代理水泥品牌的单年销售量不得少于20万吨;

3.5 财务能力:生产商应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应包括: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它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且单年销售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经销商应提供近三年企业财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应包括: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它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且所代理水泥品牌的单年销售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6 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不低于三个已完成项目,且各项目供货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应包含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经销商代理了多个品牌参与投标的,则每个品牌提供至少三个业绩;

3.7 履约信用:近三年合同履约(供货)良好,社会信誉良好,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成项目由买方出具的履约证明资料,每项履约业绩项目供应额不低于100万元;经销商代理了多个品牌参与投标的,则每个品牌提供至少三个履约证明资料;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投标报名”,即在售标前对投标人报名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予发标。


5.报名资料

5.1 经销商提供生产商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5.2 营业执照复印件;

5.3 生产商单年生产水泥能力≥100万吨证明,经销商所代理品牌单年销售能力≥20万吨证明;

5.4 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5 生产商应提供2017、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应包括: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它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提供单年销售额≥人民币2亿元证明文件。经销商应提供近2017、2018年、2019年企业财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应包括: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它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提供所代理水泥品牌的单年销售额≥人民币2000万元证明文件;

5.6 提供近三年不低于三个已完成项目供货业绩,且各项目供货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应包含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经销商代理了多个品牌参与投标的,则每个品牌提供至少三个业绩;

5.7 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成项目由买方出具的履约证明资料,每项履约业绩项目供应额不低于100万元;经销商代理了多个品牌参与投标的,则每个品牌提供至少三个履约证明资料;

5.8 提供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5.9 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通过报名资料审查的投标人应于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20日下午6点向招标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6.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收取资料费;

6.4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10万元,请投标人于2020年11月24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帐户: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开户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大学城支行

账户:000088355159

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退还。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 14  时00分。


8.公告媒体

8.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2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8.3 深圳市华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市华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522

邮     编:518000

联 系 人:邱宏菲                   

电    话:13876050040(同微信)

电子邮件:493952999@qq.com



 

        深圳市华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